您现在的位置是:首页 | 工作动态 | 我校组织人事部荣膺青海省人才工作“伯乐奖”称号

我校组织人事部荣膺青海省人才工作“伯乐奖”称号

青海大学加强三基建设

 

工作简报

 

总第(128)期

 

加强“三基”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印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81015

 

 

我校组织人事部荣膺青海省人才工作“伯乐奖”称号

 

 

    近期,省人才工作“伯乐奖”评选结果揭晓,我校组织人事部荣膺青海省人才工作“伯乐奖”称号。“伯乐奖”评选表彰工作由省人才办组织实施,旨在通过表彰先进,树立典型,更好地调动各地各部门和用人单位引才育才、留才用才的积极性,进一步推动我省人才工作科学发展,开创全省人才工作新局面。

    近年来,我校全力实施“人才强校”战略,科学制定人才发展规划,根据发展需求,研究制定了《“十三五”人才队伍建设发展规划》。创新人才工作体制机制,完善人才引进和培养管理体系,启动青海大学人才高地建设,制定出台青海大学《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》《双聘高层次人才管理暂行办法》等15项规章制度。创新引培方式,加强人才队伍建设,依托对口支援优势选聘人才,探索形成“组团帮扶”新模式。落实省政府与清华大学对口支援协议,依托重大研发平台汇聚人才,搭建7个国家级研发平台和26个省部级研发平台。实施重大工程引领,通过“三江源学者”计划、“12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”等项目,聚集和培养了一批高端人才,培育了三江源生态、清洁能源、高原农牧业、高原医学等优势特色学科。经过多年努力,学校人才队伍整体素质显著提升,高层次人才数量增加较快,本土高端人才培养成效显著,科研服务社会能力明显增强。目前,全校有376人具有博士学位,197人在职攻读博士学位,有56人入选“长江学者”、国家“万人计划”等国家级高端人才项目,有156人入选青海省“高端创新人才千人计划”,230人荣获“昆仑学者”、135高层次人才等省级人才项目称号。

    有效的引才育才、留才用才机制建设有力推动了我校的教学、科研工作,取得了一批重要(大)成果。两年来,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、全国创新争先奖1项;获省部级奖项25项,其中重大贡献奖1项,国际合作奖1项,青海省科技进步一等奖4项、二等奖5项、三等奖10项,青海省哲学社会科学奖二等奖2项、三等奖2项,奖项数量及质量连续攀升,为青海及区域社会经济发展贡献出“青大智慧”和“青大方案”,得到国家有关方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认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