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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教职工通用基本能力学习的通知

 

 

青大组人字〔2016〕39号

 

关于开展教职工通用基本能力学习的通知

 

校内各单位:

    为贯彻落实省委《关于加强“三基”建设提升执政水平的意见》(青发[2014]17号)精神,提高我校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职业道德素养和业务素质,提高政治鉴别能力、公共服务能力、创新能力和专业研究等能力,实现省委加强“三基”建设关于知识更新的总体要求,全面提高我校教育质量,加快推进建成在国内有一定影响力的现代化大学,实现“十三五”良好开局,在全校范围内开展通用基本能力学习活动。请各单位高度重视、认真组织,通过学习切实提高教职员工的基本素质和能力。届时按照省委加强“三基”建设领导小组的安排组织考核,检验学习成果。

    请各单位及时到组织人事部领取《青海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通用基本能力培训教程》保证发放至个人手中。

 

     联系人:马青       联系电话:5310674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 2016年6月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