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青海大学入选教育部“高校教师考核评价改革示范校”

青海大学加强三基建设

 

 

工作简报

 

总第(110)期

 

加强“三基”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印  2017913

 

 

青海大学入选教育部“高校教师考核评价改革示范校”

 

 

 

   近日,教育部官网公布,我校与中国人民大学、复旦大学、浙江大学等40所高校被认定为教育部“高校教师考核评价改革示范校”。

 

  “高校教师考核评价改革示范校”旨在推动落实《教育部关于深化高校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》,表彰高校在加强师德考核力度、突出教育教学业绩、完善科研评价导向、重视社会服务考核、引领教师专业发展等某一方面或多个方面进行的有益探索。教育部要求,各示范校要进一步深入推进高校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改革,切实发挥好典型引路和示范引领作用。

 

  此次入选充分说明,近年来,校党委高度重视教师考核评价改革工作,深化综合改革提升综合实力,努力破除束缚教师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,激发了教师教书育人、科学研究、创新创业的活力。校党委希望以此为新起点,不忘初心,继续前进,深入推进教师考核评价改革工作,激励广大教师为学校建设发展做出新的贡献。